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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已落实26个农业“标准地”创建区块 启动50多个项目建设

发布时间:2023-09-18  点击量:248
 
  今年以来,我市坚持改革创新导向,努力推动农业“标准地”改革走深走实。截至7月底,全市已落实26个农业“标准地”创建区块,启动50多个项目建设,探索形成了粮油保供型、精品农业型、设施农业型、农旅融合型4种农业“标准地”改革模式。
 
  “耕地是‘国之大者’,必须坚决守牢底线、提升质量!”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彭佳学多次强调,农业高质量发展,是强国复兴的必然要求,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要以农业“标准地”为切入口,推动农业发展向高质高效转变,以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驱动大都市能级跃升。
 
  农业“标准地”改革的最初目的,就是要破解粮食生产“稳定难”、生产要素“集聚难”、农民增收“持续难”、流地双方“信任难”等问题,让农业能够真正走上现代化、规模化经营,从而实现高质量发展。
 
  去年,浙江省启动农业“标准地”改革,我市奉化、海曙两地被列入省农业“标准地”改革试点名单。作为乡村集成改革“四套组合拳”之一,农业“标准地”改革通过串联产业发展、农田建设、土地流转、项目建设等整个农业产业发展链条,着力构建土地资源盘活、亩产效益提升、粮食稳产保供的多赢格局,这对推进宁波农业强市建设具有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根据改革方案,我市加快构建农业“标准地”改革政策、标准、保障、评价体系,分类要求各区(县、市)制定试点方案、配套政策、年度实施项目和工作推进机制。同时,坚持系统集成思维,以农业“标准地”改革为牵引,系统谋划农村承包地流转、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改革项目,形成统筹联动、整体推进的格局。
 
  我市积极探索创新,着力提升农地经营集约化水平、配套设施水平、联农带富水平、经营主体规模化组织化水平、社会化服务水平。在土地流转模式上,探索地方政府、农投国资公司、村集体协同推进土地流转和整治改造,推广委托流转、预流转等模式,引导和促进分散土地集中连片成规模流转。奉化区数字化智能化产业园“标准地”项目,按照“政府+国企平台+村集体+农户”土地流转模式,统一流转土地面积1万余亩。余姚黄家埠“标准地”项目实行“小田并大田”机制,确保承包区块连片发包,调整土地近千亩。
 
  聚焦“谁来种地”问题,我市创新生产经营模式和服务供给机制,健全农业经营主体准入机制,引进了一批有实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一批有潜力的现代农业项目;聚焦“怎样种地”,我市按照市场化、社会化等要求,统筹布局区域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积极培育适应多元需求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促进服务需求与供给有效对接。
 
  同时,建立农业“标准地”多跨场景应用,农业“标准地”区块普遍建设数字化农田,实现农作物生长状态监测、智能灌溉、病虫害智能识别、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等全流程数字化管理。
 
  下一步,我市将以农业“标准地”改革列入省、市乡村振兴考核为契机,锚定高质高效目标,系统集成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重点加强对奉化、海曙两个省级试点的指导,带动其他区(县、市)试点探索,推动宁波农业“标准地”改革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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