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市场监管局传来最新消息,《宁波市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市政府同意发布,并将于7月26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宁波市以标准创新促高质量发展再添新引擎。
宁波市标准创新贡献奖由宁波市人民政府设立,分重大贡献奖和优秀贡献奖。
记者注意到,该奖是业务性质的绩效评价活动。评审标准明确,在经济社会发展某一重要领域,将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或为主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可申评重大贡献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可申请评优秀贡献奖。
宁波市标准创新贡献奖每2年评定一次。其中,重大贡献奖每次评定名额不超过5个,奖励金额每个不高于50万元;优秀贡献奖每次评定名额不超过5个,奖励金额每个不高于15万元。每个获奖项目宁波市参与单位不超过5个、参与人员不超过10人。
奖项评选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自愿申报,经过形式审查、资料评审、陈述答辩、现场评审、候选公示、会议评审6项评审程序后,确定初选授奖名单。经过初选公示和市政府审定批准后,最终公布授奖名单。
“宁波市标准创新贡献奖是宁波市标准化工作史上的第一个政府荣誉。该奖项的设立,不仅能进一步激发企业对标准创新的热情,同时为我市企业参与省级和国家级标准创新奖评选做好储备和培养,为我市构建标准创新贡献奖制度体系奠定坚实基础。”宁波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实施后,我市将尽快出台《宁波市标准创新贡献奖评审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设定的程序和要求,并于下半年启动首届宁波市标准创新贡献奖评审工作。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我市累计主持参与国际标准31项,主持制定国家标准461项,主持制定“浙江制造”标准390项,累计有12家企业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7个项目获得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